赣州市教育局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小微权力清单如下:1.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力-制定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规划和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各类教育教学活动-调整课程设置和教材使用-组织学生评价和考试测试-指导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选拔、培养和评价教师队伍2.学校管理和服务的权力-制定学校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组织学生管理和学生活动-组织校园安全和保卫工作-开展学校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供学生就餐和住宿服务-组织社会
赣州市教育局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小微权力清单如下:
1. 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力
- 制定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规划和教学计划
- 组织实施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 调整课程设置和教材使用
- 组织学生评价和考试测试
- 指导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 选拔、培养和评价教师队伍
2. 学校管理和服务的权力
- 制定学校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 组织学生管理和学生活动
- 组织校园安全和保卫工作
- 开展学校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 提供学生就餐和住宿服务
- 组织社会实践和实习实训活动
3. 学校与家长和社会的权力
- 与家长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学生情况
- 组织家长会和家长培训活动
- 接受社会和家长的捐赠和赞助
- 向社会公布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成绩
4. 学校财务管理的权力
- 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 安排学校财务收支和投资计划
- 开展学校财务监督和审计
- 管理学校资产和财产
5. 学校自主管理和创新的权力
- 实施校本课程和教学改革
- 制定学校特色发展和专项规划
- 开展教育科研和教研活动
- 指导学生参与各类学科、科技、文化、体育竞赛和比赛
6. 学校评估和反馈的权力
- 参与学校教育评估和审核
- 接受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 向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成绩
以上是赣州市教育局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小微的权力清单,具体的权力范围和细则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