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工作由学院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由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展,纵向科研项目由学校或其他科研机构资助。六、其他本方案未涉及的相关事项,按照学校和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实施方案目标:
本方案旨在建立健全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高水平科研人才。
一、奖学金制度
1. 奖学金等级
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等因素,将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级,分别为: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和学院级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最高等级。
2. 奖学金评定方法
奖学金评定按年度进行,评定周期为每年上半年。评定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学术活动参与等。评定工作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
3. 奖学金金额
奖学金金额根据不同等级和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标准由学院设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助学金制度
1. 助学金等级
助学金按学生经济困难程度划分为一、二、三等级,其中一等级为最高等级。
2. 助学金评定方法
助学金评定按年度进行,评定周期为每年上半年。评定主要考虑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同时兼顾学术表现和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由学院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
3. 助学金金额
助学金金额根据不同等级和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标准由学院设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科研项目资助
1. 科研项目资助类别
科研项目资助包括横向科研项目和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由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展,纵向科研项目由学校或其他科研机构资助。
2. 科研项目资助方式
科研项目资助方式包括项目津贴、项目经费和科研经费等形式,具体资助方式由项目资助单位根据项目需求确定。
四、实践活动经费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学术交流以及创新创业活动,学校设立实践活动经费,用于资助研究生参与相关活动的交通、食宿、材料等费用。
五、评定和监督
1. 评定机构
研究生奖助评定工作由学院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
2. 监督机制
学校将建立研究生奖助监督机制,定期对奖学金、助学金、科研项目资助和实践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奖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
六、其他
本方案未涉及的相关事项,按照学校和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七、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修订时刻以研究生院最新规定为准。
八、解释权
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