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资格:1.申请人必须是东莞大岭山镇户籍居民或在大岭山镇居住并已取得暂住证的居民。
申请人资格:
1. 申请人必须是东莞大岭山镇户籍居民或在大岭山镇居住并已取得暂住证的居民。
2. 申请人必须有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状况,或者是单亲家庭,或者是法定监护人。
3. 申请人必须有符合年龄要求的幼儿,即3周岁-6周岁的幼儿。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包括户口本和身份证)。
2. 幼儿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出生证明和户口本)。
3. 申请人的结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适用)。
4. 申请人的监护权判决书或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如适用)。
5. 申请人的暂住证或居住证的复印件(如适用)。
6. 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申请流程:
1. 准备好以上所述的申请材料。
2. 前往大岭山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申请办理幼儿园补贴。
3. 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4. 审核: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条件。
5. 结果通知: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电话或邮件通知申请人。
6. 领取补贴:申请人可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