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为珠海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的基本内容,具体细则和政策请以学院官方公告为准。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规定如下:
一、招生范围和专业设置 1. 招生范围:本招生章程适用于珠海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计划。 2. 专业设置:珠海艺术职业学院设有艺术类、设计类、表演类、音乐类等专业,具体专业设置详见招生计划公告。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 招生对象:参加中国高中毕业生全国统一高考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具备高中毕业(预计2021年6月)资格的考生。 2. 招生条件:考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标准,具体条件与要求详见招生计划公告。
三、报名和录取 1. 报名办法:考生可以通过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网站、招生咨询电话等渠道获取报名信息,并按照规定时间参与报名。 2. 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高考成绩,珠海艺术职业学院将按照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并通过短信、邮寄、招生网站等方式通知考生录取结果。
四、学费和奖学金 1. 学费:学生入学后需按照学校规定交纳学费,具体标准详见学费缴费通知。 2. 奖学金:珠海艺术职业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奖学金评审标准和程序详见学院奖学金制度规定。
五、其他事项 1. 考生在报名和录取过程中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 2. 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一经公示,不得更改。 3. 具体招生政策或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布,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以上为珠海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的基本内容,具体细则和政策请以学院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