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具体细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请考生们及时关注官方通知。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如下:
1. 复核对象: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报名参加复核的考生。
2. 复核时间: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提交复核申请。
3. 复核方式:考生需要填写复核申请表,并将其提交到指定的复核办公室。
4. 复核费用:每科科目的复核费用为200元,如果复核结果有误,费用将会退还。
5. 复核结果:复核结果将以复核成绩单的形式发布,并发送给考生。
6. 复核申请有效期:考生可以在复核成绩公布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7. 复核结果的处理:复核结果将替代原始成绩,最终录取以复核结果为准。
请注意,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具体细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请考生们及时关注官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