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该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退役士兵考研3年规定
(一)优先选拔使用。1、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
2、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家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3、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二)选用培养
1、选取士官: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 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士兵提干:
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3、报考军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
(三)考学升学优惠。
1、复学(入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 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 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考试升学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高职(专科)升学: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四)就业安置扶持。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三十五条 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达到报考研究生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2022年退伍士兵可以考研吗
2023退役士兵考研究生最新政策如下: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6、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什么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硕士研究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国家如何保障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1、国家依托和支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遵循“政府主导、依托社会、个人自愿、按需培训”的原则,委托地方院校、成人教育机构、职业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工作,依托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具体实施,可以依托现有创业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进行职业培训,着力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
2、退役军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要就业创业的,可以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应扶持政策。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期间享受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此外,退役军人还可以参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其他补贴培训项目,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培训优惠。
3、军人退出现役,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需求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推荐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