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小学入学政策如下:一、高新区房产、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1、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住宅类或商住一体,下同),且适龄儿童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
2、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
适龄儿童父母应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不低于50%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共有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
3、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
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自有房产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
二、高新区户籍、无房产或“房户不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1、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有高新区户籍且无自有房产的,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户籍所在地对应学校无学位的,由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和其父母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户籍所在地对应学校无学位的,由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三、政策性保障适龄儿童入学: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保障政策。
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2023年7月18日,《济宁高新区公办小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已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达到要求的,在高新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入学。
未达到积分入学要求,且不服从调剂,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建议返回流出地入学。2023年入学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