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学生成绩评价标准,综合运用学科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等多种评价方式,更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水平。请广大师生员工密切关注改革动态,积极参与改革实施,共同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高中阶段学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推进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目标 全面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提高高中教学质量和评价体系科学性、公正性,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自主发展能力。
二、改革内容 1. 强化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艺术体育等综合素质培养,开设素质教育课程,加强学科之间的融合教育。 2. 深化课程改革。完善学科课程设置,实施素质评价,提高学生学科综合能力和跨学科能力,推进智育、技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 3. 改革考试形式。通过开展多元化的考试形式,如项目化考试、实验考试等,全面评价学生知识和能力,减轻学生的应试压力,鼓励学生实践、创新和思考能力的培养。 4. 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完善学生成绩评价标准,综合运用学科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等多种评价方式,更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水平。 5. 推进教师培养与发展。加强高中阶段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素质,培养一支具备综合素质教育理念的高质量教师队伍。
三、工作要求 1.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2. 学校要积极响应并主动参与改革工作,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引导,为改革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3.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和推广改革经验,解决改革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保障措施 1.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完善改革的监督机制,确保改革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支持高考综合改革的社会氛围。
请广大师生员工密切关注改革动态,积极参与改革实施,共同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