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东莞市教育局发布的通知,2021年东莞塘厦中小学招生安排原则如下:1.公办小学。-异地安置学生:指户籍在外地,但已在塘厦租房或安置的学生,需提供租房合同或居住证明。此为2020年东莞市教育局发布的招生安排原则,具体入学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关注相关政策的最新发布。
根据2020年东莞市教育局发布的通知,2021年东莞塘厦中小学招生安排原则如下:
1. 公办小学。
(1) 招生对象:准一年级新生。
(2) 优先录取对象:符合东莞市“保障人才公寓配置”的学生。
(3) 其他录取对象:
- 学位缺口学生:即本区域户籍、符合户籍居住地离校较近的学生,以及因特长需要申请该校的学生。
- 异地安置学生:指户籍在外地,但已在塘厦租房或安置的学生,需提供租房合同或居住证明。
(4) 具体录取办法:以上录取对象按照择优和政策优先原则录取。
2. 民办小学。
(1) 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2) 具体录取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公示录取政策和录取名额,经居委会或村委会及教育局审核后公布。
此为2020年东莞市教育局发布的招生安排原则,具体入学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关注相关政策的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