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小学毕业生回和平区升学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小学毕业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小学学籍卡(原件和复印件)4.小学学业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5.居民身份证(学生和家长的原件和复印件)6.户口迁移证明(如适用)7.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8.父母双方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9.父母双方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0.父母双方单位
办理小学毕业生回和平区升学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小学毕业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 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 小学学籍卡(原件和复印件)
4. 小学学业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5. 居民身份证(学生和家长的原件和复印件)
6. 户口迁移证明(如适用)
7. 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 父母双方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 父母双方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10. 父母双方单位的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1. 父母双方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2. 父母双方最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账单(原件和复印件)
13. 父母双方的本人照片(光洗或数码,一寸,近期,彩照)
14. 其他相关材料(如有)
请注意: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联系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咨询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