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规定自2022年起生效。教育局将加强噪音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成都市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规,为做好成都市中学生中高考期间的噪音管理工作,制定以下规定:
一、考点周边环境噪音管理
1. 考点周边应维持安静和秩序,禁止在考点周边进行建筑施工、道路维修、喷漆、电锤等高噪音活动。
2. 禁止在考点周边播放高音量的音乐、广告、广播等。
3. 考点周边的商户应减少喧闹声音,控制店铺内音响的音量。
4. 考点周边居民应减少使用音响设备,控制家庭电视、音响及电子设备的音量。
二、考点内部噪音管理
1. 考点考场内禁止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以避免设备的声音干扰考生。
2. 考点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低声交流,减少噪音干扰。
3. 考点考场内禁止使用封闭式的铅笔,以避免尖锐的声音影响考生。
4. 考点应设立噪音警示标志,提醒考生和工作人员保持安静。
三、全市范围内的噪音管理
1. 成都市各区县教育局应加强对辖区内中学及中高考考点的噪音管理,组织力量进行巡查和督导。
2. 各区县教育局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减少建筑施工、交通施工等噪音活动,确保考生的学习环境。
3. 各区县教育局应加强对商户及居民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噪音意识和自觉性。
4. 各区县教育局应加强对中学生的教育,宣传中高考期间的噪音管理规定,引导他们自觉遵守。
以上规定自2022年起生效。教育局将加强噪音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希望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中高考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