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新疆教育发展规划,新疆教育厅决定在2023年新疆地区设立新的高等学校。公示期间,各界群众和社会公众可对上述高校设置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方式包括书面建议、电话反馈等。意见反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XXXX-XXXXXXX联系地址:新疆教育厅XXX办公室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共同为新疆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新疆教育厅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新疆教育发展规划,新疆教育厅决定在2023年新疆地区设立新的高等学校。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设置高等学校名单
根据需求和规划,拟在以下地区设立高等学校:
1. 乌鲁木齐市:计划设立一所综合类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包括工程、经济、文学、农学等领域。
2. 克拉玛依市:计划设立一所理工类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包括石油化工、电子信息、机械工程等领域。
3. 吐鲁番市:计划设立一所农林类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包括农学、园艺、动物科学等领域。
4. 哈密市:计划设立一所医药类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包括医学、药学、中医学等领域。
二、拟设置高等学校的办学类型及性质
拟设置的高等学校将按以下类型和性质办学:
1. 综合类高等学校:以培养具有宽口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提供全日制本科教育。
2. 理工类高等学校:以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为目标,重点发展理工科专业,提供全日制本科教育。
3. 农林类高等学校:以培养农业和林业领域的专业人才为目标,提供全日制本科教育。
4. 医药类高等学校:以培养医疗卫生和药学专业人才为目标,提供全日制本科教育。
三、公示期限及意见反馈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各界群众和社会公众可对上述高校设置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方式包括书面建议、电话反馈等。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XXXX-XXXXXXX(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30)
联系地址:新疆教育厅XXX办公室(邮编:XXXXXX)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共同为新疆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特此公告。
新疆教育厅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