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组织定期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的绩效评估体系和评估标准,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学校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家长要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与学校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
为贯彻落实《乡村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与改进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促进家校合作,提高教育质量,教育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家庭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和全方位的教育发展中,从构建和谐家庭、培养健康人格、促进全面发展等方面入手,积极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家庭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全面推进,形成家校合作的长效机制,广大家长有效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积极参与学校家庭教育活动,家庭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家庭教育指导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支持。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建设 1. 制定“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建设规划”,并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 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设立专职家庭教育指导岗位,提供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3. 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内容,编制符合学生成长特点的指导手册,制定家庭教育指导课程。 4. 加强家庭教育研究和评估,不断提高指导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深入开展家长教育
1. 加强家长教育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家长课堂,提升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能力。
2. 组织家长参与学校家庭教育活动,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生学习、生活和兴趣发展等方面。
3. 加强与社区、媒体等合作,推动家长文化活动,提高家庭教育的社会化程度。
(三)加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1. 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并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网络平台。
2. 加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团队建设,配备专职家庭教育指导人员,确保不同年级学生都能得到指导服务。
3.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如家长讲座、家长学校等,提高家长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4. 加强与家委会、家长代表等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共同育人的合力。
(四)加强家庭教育信息化建设
1. 建立家校沟通平台,为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交流渠道。
2. 利用网络平台和移动应用程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资源和服务。
3. 鼓励学校和家庭共同使用教育信息技术,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持。出台配套政策,对取得成效的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人员给予奖励,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成效。 (四)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定期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机制保障 (一)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嘉奖、评优等方式,激励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人员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二)健全评估机制。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的绩效评估体系和评估标准,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三)加强协作机制。学校、家庭、社区等多方共同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形成合力。
六、工作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明确责任和要求,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学校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家长要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与学校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家庭教育指导人员要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为家长和学生提供优质指导服务。
七、落实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
八、监测评估 教育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工作的持续改进。
九、财力保障 省级财政将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开展,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育厅将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合作,在共同努力下,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