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火的十不准是指禁止野外用火的十项规定。在森林、草原和其他有可燃物的野外地区,禁止进行露天烧烤、篝火、点燃炉火等活动。禁止携带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等带有引火源的物品进入森林、草原地带。除了指定地点和特定时间外,禁止在森林、草原和其他有可燃物的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已经划定的禁止入区和易燃地带内私自进入。禁止故意破坏、损毁或移除森林防火设施,如提示标牌、警示标志、火线和火道等。
森林草原防火的十不准是指禁止野外用火的十项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 不准野外生火。在森林、草原和其他有可燃物的野外地区,禁止进行露天烧烤、篝火、点燃炉火等活动。
2. 不准携带明火进入森林、草原地带。禁止携带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等带有引火源的物品进入森林、草原地带。
3. 不准乱扔烟蒂。禁止在森林、草原和其他易燃地带随意乱扔烟蒂。
4. 不准燃放烟花爆竹。除了指定地点和特定时间外,禁止在森林、草原和其他有可燃物的地区燃放烟花爆竹。
5. 不准烧草烧林。禁止无控制的烧草、烧林以及违规进行农田垦拓和烧地灌溉等活动。
6. 不准燃烧杂草垃圾。禁止在开阔地和易燃场所燃烧杂草、垃圾和废弃物。
7. 不准乱填埋和堆放易燃物品。禁止在森林、草原和其他易燃地带乱丢垃圾、填埋和堆放易燃物品。
8. 不准随意放飞无人机。禁止在森林、草原和其他易燃地带随意放飞无人机。
9. 不准私自进入禁入区。禁止在已经划定的禁止入区和易燃地带内私自进入。
10. 不准破坏森林防火设施。禁止故意破坏、损毁或移除森林防火设施,如提示标牌、警示标志、火线和火道等。